簡述:多地“異味水”地方檢測“達標”分析稱號稱“zui嚴”的執行走樣據新華社電據媒體統計,自今年1月以來,全國已曝出十余起自來水異味事件,而其中有多數“問題水”經當地機構檢測認定“水質達標”,一些水務……
多地“異味水”地方檢測“達標”分析稱號稱“zui嚴”的執行走樣
據新華社電據媒體統計,自今年1月以來,全國已曝出十余起自來水異味事件,而其中有多數“問題水”經當地機構檢測認定“水質達標”,一些水務部門甚至拍胸脯告知民眾“可放心飲用”。這讓許多人心生疑惑:僅憑直接感官就能發現異味的自來水,何以經過科學檢測后卻“沒了問題”?
檢測結果被頻頻“打臉”
據了解,我國從2012年7月起開始執行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檢測指標達106項,與世界zui嚴的歐盟水質標準基本持平,標準中規定“生活飲用水的感官性狀要良好”,在“臭和味”一項中更明確要求“無異臭、異味”。作為強制性標準,這意味著106項指標中任意一項不合格都代表水質有問題,當然也包括“異味”在內。而被普遍反映有異味的“問題水”被檢測為“合格”,這究竟是由于公眾的嗅覺“集體失靈”,還是相關機構“選擇性失明”,答案不言自明。
值得警惕的是,有多起異味事件中被迅速認定“合格”的“問題水”經后續調查發現了大問題。不久前蘭州自來水異味起初被認定“水質達標”,而后則查明是因水廠進水氨氮濃度偏高。去年杭州自來水四度出現異味,多次檢測也均報告“沒問題”,直到今年1月終被確認是受低毒性化學品鄰叔丁基苯酚污染所致。
號稱“合格”的檢測結果被頻頻“打臉”,相關機構自然會被公眾質疑檢測能力及動機,從而失去公信力。然而有了前車之鑒,卻依然有地方部門一遇上“異味”就立刻表態“沒問題”。
對不屑一顧
新華社昨日刊發評論稱,缺乏全面調查就急著宣稱“水質無恙”,與其說是在安撫公眾情緒,倒不如說更像是要撇清關系。一些部門為了逃避責任,不惜“睜眼說瞎話”、把“異味水”認可為“達標水”,既暴露了對于的不屑一顧,更暴露了對民生問題的公然漠視。
之所以會誕生這些“睜眼瞎”,一方面由于這份標準在許多執行環節落實不到位,相關部門對此不夠重視,許多地方的水檢測與處理工藝甚至都沒有進行相應的升級。另一方面,國家對于該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管也不夠到位,缺乏配套的懲罰制度,這也令一些部門對標準缺乏敬畏之心。再加上水質監測多由水務部門自檢自測,往往難以保證透明和公正。
鏈接“異味水”事件
2013年,杭州自來水四度出現異味,水務集團一度強調“杭州水質是安全的”,直到今年1月有關部門才基本認定,引起異味的主要物質是低毒性有機化合物鄰叔丁基苯酚。
今年1月初,山東濟南花園路某小區居民反映自來水呈濃稠乳白色,靜置后水質發黃。當地水務集團調查后稱,由于自來水中溶入空氣及水管內銹蝕作用,看起來乳白色和發黃不影響水質。
2月20日,上海崇明縣多鎮居民反映自來水發黃、有異味。崇明縣政府隨后解釋稱“因長江口咸潮入侵影響水質”。直至22日,崇明縣水務局才表示異味是因當地水廠取水口水源中的苯酚含量超標所致。
2月底,江蘇無錫某小區業主反映小區內自來水異味已持續兩個多月,用以洗滌后衣物會明顯發臭,無錫市自來水公司及疾控中心對水質進行了檢測,均表示水質無大礙。
3月6日,蘭州多地自來水出現刺鼻異味。7日,蘭州市環保部門和供水企業公布監測數據,稱自來水符合安全飲用標準,數日后相關部門才披露,水出現異味是因氨氮值過高。